一级造价工程师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4年。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的,且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中旬,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方式,考试时间一般为10月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四个科目:《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底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底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 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5小时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60分
 
建设工程计价
3小时
单选题:72道,多选题:24道
120 分
72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2.5小时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60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2.5小时
单选题:40道,多选题:20道,选做题:20道
100 分
60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小时
案例题6道
140 分
84分
 
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试的两月后发布,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会有查分专栏,合格标准为每科总分的60%。

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四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方向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及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和后评价、设计方案技术经济论证和优化、施工方案优选和技术经济评价。

(3)工程造价的监控。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5)工程变更及合同价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6)工程造价依据的编制和审查。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职业·考证    注册执业类    一级造价工程师

信息反馈